中意交流:名校面对面系列交流分享会第五期

发布者:王姝文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279

(中意学院黄婧怡)

20201121日下午,中意学院“名校面对面”系列讲座通过Zoom在文澴楼626教室展开。本次讲座主题为“欧洲法律体系介绍”。本次交流会邀请的主讲人有Megan Tomlinson(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卡迪夫大学法学学士)、Arnaud Campi(日内瓦大学高级讲师,法学博士)、Gianmatteo Sabatino(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法律博士,特伦托大学法律硕士)以及Philipp Schmidt(伦敦大学学院法律硕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律与经济学士)。由Megan Tomlinson担任线上主持人,中意学院2019级和2020级员工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到场的同学们对两位主讲嘉宾表示欢迎,主讲嘉宾们对此次能向中意学院的同学们讲授欧洲法律体系表示十分荣幸。



Arnaud Campi首先为大家介绍瑞士的法律体系。首先,他向大家介绍了自己的法学背景,并且强调学历的流动性能够丰富专业知识、文化见解和个人发展。其次,他从官方名称、地理位置、历史发展等方面介绍了瑞士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情况。接着为我们着重介绍了瑞士法律体系。他将瑞士法律体系比作一个金字塔结构,分为两个部分,上层是国际法,下层是国内法,由联邦法、州法、城市法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法律就是联邦法,例如联邦宪法、民法典和刑法典。

Arnaud Campi也提到了《瑞士民法典》“著名的第一条”,内含三款:“(1)凡依本法文字或释义有相应规定的任何法律问题,一律适用本法。(2)无法从本法得出相应规定时,法官应依据习惯法裁判;如无习惯法时,依据自己如作为立法者应提出的规则裁判。(3)在前款的情况下,法官应参酌公认的学理和实务惯例。”而说到瑞士法的主要法典,则有瑞士民法典、瑞士债法典和瑞士刑法典这三部法典。

最后,Arnaud Campi向我们简明扼要地介绍了瑞士的法律教育系统与在这之后的法律从业机会;同时也特意介绍了几个在瑞士的中国机构。

Gianmatteo Sabatino其次为我们介绍意大利的法律体系。首先,他对意大利的法律体系做了一个大致的概述,告诉我们在大陆法系内的意大利法律体系也包括传统比较法学;其法律体系是建立在这四部法典基础上的:民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以及刑事诉讼法典;并且他指出在特别法典和对欧洲法的影响下,存在着法典化-去法典化-再法典化的趋势,欧洲法不仅影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银行法等金融法,还带来了新的法律内容和法律框架。而且在比较法视角下,意大利法律体系的特别之处在于:罗马法的传统、法德两国带来的影响(德国的法学理论带来学术影响)以及欧洲法带来的新发展。

接着,Gianmatteo Sabatino向我们着重介绍了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对意大利的法律渊源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进行了讨论,同时也教授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方法:分析成文法,判例法,司法解释和基本原则,以及法学学者的著作,对这些不同形式的法律渊源进行深入探讨研究。



最后,Gianmatteo Sabatino向我们简要介绍了意大利的法律教育系统与法律从业机会。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意大利法学教育中,比较法学普及到了每一所大学,并且设置有相应的基础课程。而在就业方面,意大利法员工在毕业后也有多种多样的职业选择。

Philipp Schmidt最后为我们介绍德国的法律体系。在向我们作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后,他首先介绍了德国法中非常重要的演绎法,相比之下,英美法系更多的使用归纳推理方法。他通过举例,以一个德国人的出生及成长来向我们从民事上和刑事上说明德国法中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讲解十分生动清晰。

接着,Philipp Schmidt向我们简单介绍了德国刑法典,其中最高刑期是终身监禁。德国刑法典的三元结构包括:罪名、一般违法性和刑罚。特别的,Philipp Schmidt先介绍了德国的法律教育系统,以及难度极高的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以此来引出对德国法院系统的系统阐述。

最后,Philipp Schmidt与我们进一步探讨了民法、劳动法和公司法,其指出,民法中一条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条约必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而劳动法的内容包含了对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等的规定,至于公司法,其已经被法典化了,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和合伙,重要机关则为监事会和董事会。



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