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法典编纂史系列学术讲座第五期——《罗马裁判官的告示是法典吗?》——在文澴楼一楼国际会议厅如期举行。本期讲座依旧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法国法兰西学院(Collège de France)教授、国际古典文献学研究会副主席Dario Mantovani受邀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担任主讲人。十大赌博靠谱信誉的平台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黄美玲教授主持本期讲座,许多国内外法学俊彦线上参会,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黄美玲教授向与会人员隆重介绍了Dario Mantovani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他能为我司学子授课致以诚挚的谢意。
首先,Dario Mantovani教授开宗明义,指出罗马裁判官告示研究的六大悖论。他从地方长官制度体系讲起,阐明裁判官的司法属性,随即引入第一个悖论:告示具有多样性,同时也存在相当多的重叠。他进一步解释,告示作为长期经历的产物,是罗马帝国统一法律的有力手段。
随后,他以古代的硬币图案及文献为例,详细阐述了罗马司法体系与裁判官告示的特点,并通过说明裁判官及其告示在两个审判阶段中所发挥的作用,提出了第二个悖论:告示兼具整体性和灵活性。裁判官的告示以补充和完善市民法、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易受舆论和民意影响,具有可变通性。这也指向了第三条悖论:告示陈述了程序法规则,但也影响实体法。基于保障市民权利的需要,裁判官的告示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造法活动。
第四条悖论是告示无处不在但又不可见。Dario Mantovani教授对比了罗马广场上的告示繁多与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中的告示稀缺,指出告示并非法学研究的中心,在汇纂系统中几乎无迹可寻。通过深入剖析上述内容,他强调更新告示的必要性,进而谈及第五个悖论:告示不断改变但相当稳定。裁判官为了保护权益所发布的一系列补救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告示。
第六个悖论——告示是不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汇编——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围绕哈德皇帝时期法学家朱利安的立法工作,Dario Mantovani教授援引了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与法律思想学者约翰·戈德里克·海内克的论述以及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文本,从学术史的维度阐释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的差异,并进一步点明告示的本质属性。
在现代思考模式下,古老的告示似乎带有相互矛盾的特征。Dario Mantovani教授在讲座结尾呼吁学者在研究中抛开思维定式,理解并运用过去的思维模式,积极探求告示中的真理。
在提问环节,Dario Mantovani教授就裁判官是否具有立法权这一问题给予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
至此,在对线下会面的殷切期待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